第九百二十三章 从今天开始,就跟我混吧_和校花合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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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 从今天开始,就跟我混吧

  和校花合租的日子!

  林某人头一次对自己恢复不了体力有些自怨自艾起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这句话用在林某人身上是最恰当不过了。

  他本来犹豫着要不要冲过去救那个姑娘,但还是生生忍住了。不是不想,是没那实力。

  找死的事林晚杰是不做的。

  是的,他刚下了这个决定,就看到一个小姑娘朝自己跑了过来。

  小姑娘二八年华,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柔柔弱弱,但林某人能够看出来,这小姑娘竟然是个高手。

  而她后面却有个男人在追,手里拿着一把剑,耍起来处处生花、妙不可言。

  “师妹,你还想跑么?你以为我追不到你?只是跟你在玩呢。告诉你,今天你若不从了我,那就只有死路一条!”男人冷冷说着,跟着又淫笑起来。

  少女听得骇然变色,跑的更急了。

  可就在此时,她突然双眼一亮,看到了林晚杰,猛地道:“公子救命啊!”

  公子?林晚杰苦笑了下,他早已在水坑里看清了自己此时的模样:双眼凹陷进去、浑浊无光;头发很长很乱,像鸟窝;整个人瘦的不成人形,比胖子还瘦很多;衣服破烂不堪,无数个大洞小洞,几乎不能蔽体,比最脏的乞丐还要脏。这也可以叫公子?这女的不是脑子有问题吧?

  林某人惊奇想着,哪知这女子跑了过来,一把抓住林晚杰就朝男人扔了过去,嘴里说道:“公子对不起呀!只有这样才可以拖延我师兄时间!”

  声音传到林晚杰耳里,他就怒了。只是让他更为愤怒的是,此刻他已经飞了起来,准确说是被扔了出去,砸向那男的!

  男子一见,冷笑道:“师妹,就一个人也想挡住我的去路?说笑吧?”

  手中剑花一抖,瞬间剑气罩住了林晚杰,若是不出意外,只要林某人再近一点,肯定被砍成肉片。

  “造化神剑,你还不出手?”林某人怒不可遏,杀心大起,但浑身依然提不起一丝力量,更不用说要杀了这个人了。

  造化神剑没有声音,似乎不知道这些事。林某人一见,暗骂,心道:只能靠自己了!

  但他身上除了造化神剑是绝世神兵外,还有什么可以杀人的呢?

  人到了这种关头,似乎抓住根稻草都以为可以救命。林某人没有这么愚昧,却也无可奈何。

  他脑海里闪电般出现了一个算命的老东西,他给了自己一包药粉,说关键时刻可以救自己一命。

  没办法,只好试试了。林某人也不知道从哪拿出那包药粉,猛地打开甩了出去。

  “啊!”男人惨叫一声,跟着脸上出现血洞,浑身奇痒难耐。没一会儿,尸体化成血水,不见了。

  这就死了?林某人目瞪口呆,他还从未见过这么狠辣的东西。

  似乎听到了惨叫声,跑远了的少女又跑了回来,见林某人被扔在地上,旁边是一滩血水混合着雨水,不由惊奇。

  明眸一闪,就看到了师兄的衣服,除此之外竟然什么都没有了。

  她大吃一惊:“小子,你杀了我师兄?”

  “他不是要杀你么,我就帮你杀了他喽。”林晚杰努力爬了起来,淡淡道。

  “找死!”少女暴怒,猛地抽出腰间佩剑,朝林某人刺杀过来。

  不会刚出虎穴、又入狼窝吧?林某人心中暗骂这女人心肠歹毒,猛地甩着手臂道:“造化老儿,你他妈要眼睁睁看着我死是不是?”

  少女哪里知道林晚杰说什么,剑尖已经离林某人喉咙只有不到一寸距离了。

  只要再往前稍微动一动,林某人必死无疑。

  但就在此时,造化神剑光芒一闪,少女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自己身体站在地上,手中拿着宝剑刺那乞丐。而头颅呢?竟然越飞越高……

  嘭咚!

  尸体倒在地上,造化神剑消失,林某人这才看见她脖子里的血水喷了出来。可见造化神剑刚刚速度有多快、多及时。

  “操,你他妈敢杀我?老子就宰了你!”林晚杰拿起树枝在她身上使劲抽打了一顿,这才解气。

  两个人就这么死了,林某人也没有丝毫负担,不过他们既然是师兄们,看来还是有门派的。

  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若是留下来,怕死无葬身之地。

  林某人内心深处已经对造化神剑有些厌弃了。毕竟刚刚喊它救命,可这老东西竟然不理不睬。

  宝贝再厉害,若是有了心智、想法,那也要不得。林某人终于得出了这个结论。

  所以这个时候,他反倒更加相信自己了。

  有了这想法,天山还用得着去么?去了会不会就是自己的葬身之所?仙子回去,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这些想法在林某人心里一闪而过,他便再也升不出去天山的心思了。

  就这样,他在这儿又呆了十来天,每天要做的事就是朝庆安方向走去。

  还好,一直不曾有人追来,莫非那对狗男女根本没人在意?

  林某人懒得去多想,今日发现自己体力竟然慢慢恢复,不由狂喜。他顺手去扯一棵树枝,吧嗒一声,树枝应声而断。

  林某人再去扯那大树,大树却纹丝不动。

  不管怎么样,能有力气就好,不然连拿根树枝都吃力,那也太让人郁闷了。

  这样一来,林某人的步伐就快了许多,终于在一天后走出了树林。

  不远处就有人家,林某人像个野人一样,胡子拉碴,头发都很长了,遮住了双眼。身上衣服几乎不能穿了。

  好在那户人家没有人,林某人随便找了些吃的,这才发现自己体力愈来愈大。

  又找了身衣服换上,虽然大了点,他也不在意,转身就走。

  身上没有一丝值钱的东西……不对,有莲子!

  林某人脑海精光一闪,猛地拿出一颗自己吞了,但没有一丝效果!

  他有些诧异,普通人吃一颗都可以有几十年功力,自己吃为什么不管用?不管用就不管用吧。

  他跑回去留下一颗,算是补偿。如果他们不识货随手扔了,那也怪不得自己了。

  果然事情如林某人所想,但这户人家回来,发现东西被偷,勃然大怒。又看到一颗莲子放在桌上,随手就扔了。

  恰好一条狗在旁边嗷嗷伸着舌头,看到莲子就吞到嘴里。

  莲子入口即化,这条狗也算福缘深厚,吃下了莲子,骤然间增长了几十年功力,灵智也开始渐渐开了。

  直到某一天,天雷滚滚、大雨滂沱,一雷劈在这蠢物身上,使得它幻化成了人形,从此潜心修炼,又是后话了。

  林晚杰自然不知道自己随意留下的一颗莲子有对一条狗来说都有如此造化。

  此刻他吃饱喝足,手中拿着两个馒头,走路都得劲。

  多久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他自己都记不太清了。

  体力一恢复,不仅可以打猎,还可以加快速度回庆安,林某人激动啊。

  走了三四天,时间定格在13年3月29号。

  庆安在望,林某人浑身激动,右手微微发抖,指着这个自己最熟悉的城市。

  就是这儿,就是这儿,自己有了喜欢的女人,让她们开心幸福,让她们流泪、欢笑。

  也是在这儿,自己有了无数敌人。自己走到哪,他们都闻风丧胆。

  但这一刻,自己境界虽然在,但没有一丝体力,这算怎么回事?

  林某人有些担心哪个仇人突然跑过来把自己宰了。

  身无分文的他想拦一辆出租车都吃力,想打个公用电话都不行。

  虽然衣服换了,但那也不过是一套很普通的樵夫衣服罢了。穿在这儿,给人感觉怪怪的,一看就穷的不行。

  何况他胡子很长、头发又长又乱,哪个见了不觉得他是个乞丐?

  尤其是那双破到极致的谢,一双脚有八个脚趾头露了出来。

  “儿子你看,现在你如果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和他一样,走在路上乞讨。到时候可没人管你死活了。”一个女人教育着自己的儿子,走过林某人身边时,投来高傲的目光。

  “乞丐,这是一块钱,可以够你买一个面包了。”有好心人随手扔了一块钱过来,林某人没接,就掉在了地上。

  那人大怒:“我操,老子给你钱你不要咋的?不要滚蛋!”一脚朝林某人踢了过来。

  林晚杰大怒,反应速度自然不慢,抬脚跟他对踢。

  只是虽然恢复了些体力,但这些天林晚杰走路也消耗了不少。

  何况又是几天没进食了,他哪里能是普通人对手?

  俩人对踢下去,林某人哎哟一声,倒在了地上!

  “你敢反抗?你他妈竟敢反抗?”给钱的主暴怒,似乎只有在乞丐这儿他才能找到优越感,猛地就对林某人一顿毒打。

  林某人浑身酸疼,双手只能遮住那早已瘦了吧唧没了人形的脸,双腿蜷缩保护着下身要害部位。

  “操,你敢打我们乞丐?找死啊!”猛然一个年轻乞丐冲了过来,直接和那人对干起来。

  小乞丐十八九岁,穿的不怎么样,但一副侠义心肠。

  赶跑了那人,他坐在林某人身边,淡淡道:“从今天开始,就跟我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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